各党工委、党委、党总支:
两年来,我校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为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思想政治先进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先进工作者的示范作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9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各党工委、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党支部书记。
2. 各基层团委书记、副书记、或负责人。
3. 各教学单位学生辅导员。
4. 机关职能部门政工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人师表,密切联系师生,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热爱思想政治工作,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不断开拓思路,拓展途径,创新方法,成绩突出。
3.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一定理论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已经获得上一年度“河南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结合近两年的工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2. 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的评选,原则上以政工人员的百分之十为限,政工人员15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人,15人以上的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3.校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提出拟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名单,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重视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推荐工作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发扬民主,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3.各基层党组织将“河南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推荐表”(见附件)于7月10日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金明校区行政楼5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enuwm@126.com。联系人:杨建涛,电话:22862669。
附件:
河南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