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新闻作品的通知
校党宣字[2012]3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1年,我校新闻宣传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政府《百年名校河南大学振兴计划(2011-2020年)》和学校 “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学校“坚持一条主线,实现两大突破,实施五大战略”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迎接百年校庆,按照“内聚人心、外树形象”的工作方针,坚持日常报道和重点报道相结合、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大力宣传我校在建设国内一流大学、实现百年名校振兴道路上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年来,在学校宣传工作战线上,涌现出了一大批高度重视宣传、积极参与宣传的单位和个人,为学校宣传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新闻作品进行表彰奖励。现将参评条件、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领导高度重视,指导思想明确,规章制度完善,有经费保障。
2.组织健全,建立通讯组、通讯员队伍,能定期开展新闻理论和业务学习。
3.网站特色鲜明,内容充实丰富,有专设机构、专人进行管理,栏目信息更新及时,舆论引导及时有效。
4.报道准确、及时,效果显著,年度发稿量在50篇以上(含校广播站用稿)。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和锻炼业务技能,新闻捕捉、策划和撰写能力突出。
2.文字或音像作品质量高,采用率高。年度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校级等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站,发表作品10篇以上,或广播站用稿20篇以上。
(三)优秀新闻作品参评条件
1.宣传和介绍学校党的建设、教学科研、师资建设、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成绩,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2.兼具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材料典型,时效性强,主题鲜明,角度新颖,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
3.参选文字类作品须在级别较高的正式报刊发表,或在知名网站有较高点击率,字数不少于500字;音像类作品须被电视台、电台采用,或在知名网站有较高点击率。
二 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申报先进集体,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提供总结材料(包括网站建设情况),并将有关新闻稿件及广播站用稿通知单一并送交;经推荐的先进个人和优秀作品由个人填写申报表格,并将相关作品及广播站用稿通知单,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其中文字作品报送复印件即可,音像作品需报送光盘。)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积极推荐,严格把关。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17:30之前送交宣传部新闻宣传科(新办公楼511房间),过期视为弃权。
附件: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优秀新闻作品申报表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二日